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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Google模式》這本書,在第75頁,施密特寫了這麼一段話:「工作與生活平衡是另一個被視為開明管理的標準實務典範,但可能對聰明、投入的員工構成侮辱。其實,工作與生活平衡這句話本身就是問題:對許多人而言,工作是生活的一個重要部分,不能分開。最好的文化是邀請員工、並使他們以有益的方式工作過度,讓他們在工作地點和家中都有相當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所以,如果你是經理人,你的職責是使工作生活愉快充實,你的主要職責不是確保員工週而復始地每週工作40小時。」

文章出處: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10476&pat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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