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五十歲,不會英文,一個人獨自飛行」,在溫哥華機場被加拿大海關人員攔下,強搜行李、沒收手機,立即離境。這不是廣告場景,而是台中李姓婦人的真實故事。外交部上周日(十四日)接獲當事人投訴,對於加拿大無理對待我國民眾感到不可思議,已透過駐加代表處向加國海關「討個說法」。
事情發生在上星期。五十歲的李姓婦人九日拿到加拿大核發的觀光簽證,十日隻身搭乘長榮航空飛往溫哥華,探視移民加拿大的妹妹。她不會說英文,但認為溫哥華機場有華語翻譯,還有妹妹接機,應該不會有問題。
出示簽證和回程機票 仍強搜行李
沒想到通關時,被海關人員帶進小房間,質疑她簽證過期、僅持單程機票,懷疑有逾期停留「企圖」。李婦立即出示簽證和回程機票,證明自己單純是觀光探親,卻引來海關人員一連串無理對待。
海關人員先翻開她的行李,找不到有問題的物品,只好質問她:「才到加拿大十幾天,為什麼要帶十幾件內衣?」、「妳丈夫每個月薪水只有十幾萬,為什麼妳能花五萬多元台幣買機票?」、「為什麼妳的丈夫沒有一起出國觀光?」
李婦透過華語翻譯要求電話聯絡在機場大廳等候的妹妹,或是台北的家人,證明自己身分沒有問題。但加拿大海關人員嚴拒,更當場沒收她的手機和寫有電話號碼的筆記本。
隻身不通英語 被迫簽自願離境書
海關人員透過華語翻譯向李婦表示,她「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拘留三天,一是即刻離境返台。不通英語的李婦驚慌無助之下,簽下「自願離境」同意書,被迫搭上最近一班長榮飛機返台。
李姓婦人的女兒鉅細靡遺地寫下母親的遭遇,投書到外交部部長信箱。外交部北美司長曾厚仁獲知時驚呼:「加拿大怎麼會做這種事?太不可理解!」北美司立即拍發電報給台灣駐溫哥華代表處,責成代表處要求加方出面說明,並數度與當事人及其家屬聯絡,即時告知外交部處理情況。外交部北美司承辦祕書徐允功表示,由於當時李婦簽署的是「自願離境」同意書,加方可不聯絡我駐加人員,以致影響當事人權益。外交部希望加方能提供海關的工作紀錄,給當事人一個合理的解釋。
外交部提醒國人,美、加地區對國境安全的要求十分嚴格,民眾赴美加地區前,要備齊證件,也要注意不要攜帶可能引起懷疑的藥品、出版品等。另外,入境加拿大時,即使已通過移民員驗證關卡並已提領行李,海關人員仍有權盤查,並可依法拒絕入境。
轉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003170004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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