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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駐日本特約記者丁虹報導,據『日本新華僑報網』消息,為了探討在審理涉外案件時,是否有必要在法庭上設置外語翻譯,5月8日,日本律師聯合會法務研究財團首次在日本廣島市廣島女子學院大學召開法庭翻譯研究會,並通過類比法庭的形式,以外國人為假想被告進行了類比庭審。隨著國際化的日益深化,涉外案件在日本也越來越多,同時庭審過程中的語言溝通也決定了案件審理是否公正。
在類比法庭中,假定被告為一名製造放火事件的法國男性。研究會成員們分別扮演了陪審員和檢察官等職務。目擊者為一患有聽覺障礙的女性。她用手語陳述証言時,手語和法語的翻譯則進行同時傳譯。
類比審判中,檢方在陳述案件後要求依據日本法律,判處被告6年有期徒刑。經過庭審,法庭最終判處被告5年有期徒刑。
擔任法語翻譯的是現為大學外聘講師樂迪姆娜•優子女士(53歲),類比庭審結束後,樂迪姆娜•優子表示,『翻譯方法的微妙差別,都會對判決結果起到很大的影響,所以為了更加正確地進行翻譯傳達,希望自己能掌握更多的與法律專業相關的辭匯量』。
據日本最高法院的統計,目前日本全國可在法庭上為涉外案件充當庭審翻譯的人數大約有4000名左右。另據廣島地方法院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廣島縣現有法律服務類的外語翻譯人才76名,只要有相關的語言翻譯需要,縣內法律機構都會依據他們的專長指派他們擔任翻譯。此外,日本律師聯合會表示,目前,由於日本尚未設置相關職種的國家資格認定考試及相關職業的培訓進修機制,因此,從業人員水平的高下完全依賴于個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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