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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渝中區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離婚官司,雙方當事人不是在說,而是一直用手比劃——他們都是聾啞人。法院請來手語翻譯,在翻譯協助下,雙方調解離婚。
來離婚的是66歲的楊婆婆和69歲的張爺爺。昨日開庭時,楊婆婆的幾個聾啞朋友也去旁聽了,不時在旁聽席上用手語比劃。因為他們說不出話,比劃到激動處時,還會猛拍桌子、拍手、拍胸。如果沒有翻譯,這個案子根本審理不下去。
休庭後,承辦法官陳鵬稱,夫婦都是聾啞人的離婚案,他們還是第一次審理。因為存在語言障礙,審理起來比正常人的案件要費神一些。為了把案件審理清楚,法院才花錢聘請了翻譯。
轉自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www.cq.xinhuanet.com/news/2010-01/28/content_188957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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