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國防青年日報

為因應部分考生提出申辦「學測、指考成績證明」的需求,大考中心昨日指出,該中心提供成績證明申請服務已有多年,只要參加過該中心所舉辦的學測、指考的考生,若有需要成績證明者,均可提出申請;同時,從九十九學年度開始,該中心也提供「英文版成績證明」,但相關成績保留年限僅為五年,若逾期申請,該中心不再受理。 大考中心表示,為因應部分考生需求,自九十九學年度起提供英文版成績證明,開放考生申請。考生申請英文版成績證明時,應在申請表格內加註「英文姓名」、「英文地址」等資料;但是無論申請中文版或英文版的成績證明,均僅郵寄至國內的通訊地址。


 另外,大學招生單位申請者,仍以申請當年度中文版考試成績為限,且需事先來函,並檢附招生單位使用的「成績證明申請表」,同時將「考生名單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s_cer@ceec.edu.tw。
 大考中心表示,考生若需查詢相關申請辦法,可參考簡章「成績證明申請」,或至該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下載專區,點選申請表格選項下載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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