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的歷史,原來如此!!

 

新聞來源:香港文匯報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自古以來,又與其它國家保持外交關係和友好往來。民族相異,國家不同,語言和文字就千差萬別,因此,歷朝歷代都設有專人專職或專門機構從事翻譯工作。僅就官職而言,周代有「寄」、「像」、「譯」等;秦漢時期有「九譯令」、「譯官令」、「譯官丞」;南北朝有「譯令史」;隋唐時期置「通事舍人」;宋遼金時期分別有「潤文史」、「譯史」、「通事」;元朝設「怯裡馬赤(蒙古語,指口語翻譯)」;明朝有「譯字生」;清朝設「通譯官」。

 

 這些翻譯人員的級別不高,一些朝代的翻譯人員甚至沒有品級。清代的通譯官一般為七、八品,光緒年間,各使館的頭等通譯官始提高待遇,定為正五品,限額一名,嚴禁超編。

 

 古代的翻譯工作遠在商周時期就開始進行了。據西漢伏勝《尚書大傳》載:交趾之南有越裳國,「周公居攝六年,制禮作樂,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譯而獻白雉,曰:『道路悠遠,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譯而朝』」。「像」是翻譯官,「重譯」就是多次翻譯的意思,越裳國包括今越南大部和柬埔寨部分地區,與中國相距遙遠,言語不通,所以需要翻譯成漢文才能看懂。

 

 從史料記載來看,從南北朝至唐代,官方的翻譯機構和譯員主要從事佛經的翻譯工作。

 

 南朝梁惠皎《高僧傳.佛陀什》云:「先沙門法顯於師子國(今斯里蘭卡)得《彌沙塞律》梵本。未被翻譯而法顯遷化。京邑諸僧聞什既善此學,於是請令出焉,以其年冬十一月集於龍光寺,譯為三十四卷,稱為《五分律》。」另外比較著名的,就是唐代高僧玄奘法師,他從印度帶回大小乘佛教經典520夾、657部。回到長安後,住大慈恩寺,專心譯經,前後共翻譯佛經1300多卷,同時,將《老子》等中文經籍譯成梵文,傳入印度。

 

 宋遼金時期,為了適應對敵國鬥爭的需要,在生員考試中增加了翻譯女真文、契丹文和西夏文的內容。而西夏、遼和金國,為了吸收中原地區的先進文化,特別重視翻譯工作。

 

 西夏仁宗時,專門設立「刻字司」,翻譯《孫子兵法》、《六韜》、《貞觀政要》等大量漢文典籍。遼國則在州以上行政機關設立專門的譯文機構。為了激勵譯員的工作積極性,遼道宗下詔制定了譯史的陞遷等級,按照供職時間長短和工作水平的高低決定其是否升職。金世宗下令成立譯經所,先後將《孝經》、《易》、《書》、《論語》、《孟子》等漢文典籍譯成女真文。

 

 元代疆域廣闊,民族眾多,先後設立了「蒙古房」、「蒙古官學、唐古特學及托忒學」等官署,培養熟諳蒙文、藏文、托忒文的專門人才,並負責翻譯蒙、回、藏文書籍。明朝初年,為了了解元朝的情況,朱元璋命翰林院侍講火原傑、編修馬沙亦黑等人編撰《華夷譯語》,以漢文解釋蒙古文。

 

 明成祖永樂五年,在京城設立「四夷館」,內分蒙古、女真、西蕃(西藏)、西天(印度)、回回、百夷(傣族)、高昌(維吾爾)、緬甸八館,「置譯字生、通事,通譯語言文字」。明神宗時,又增設暹羅館(泰國)。清初,四夷館更名為「四譯館」,減去女真、蒙古兩館。乾隆時,這一機構又與專門接待少數民族官員和外國使臣的「會同館」合併,改名為「會同四譯館」,分設西域、八夷兩館,直到光緒二十五年(1899)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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