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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與受的原則跟外交原則一樣,務必給一得十。」──馬克‧吐溫
《給予:華頓商學院最啟發人心的一堂課》(Give and Take)的作者亞當‧格蘭特(Adam Grant)教授,依據人際互動中付出與贏取之間的比重,把世界約略可分為三種人:互利者(Matchers)、索取者(Takers)、給予者(Givers)。
格蘭特教授建議我們,想要成功幸福,就要當個睿智的給予者(Givers)。以下十點是融合書中的觀念,加上一點自己的註解,大家一起來學習如何當個睿智的給予者吧。
1. 常說「我們」,而非「我」!「你我他」就像一根尖銳的手指頭,「我們」就像開放的手,總是能瞧見溫暖的手掌心。
1. 常說「我們」,而非「我」!「你我他」就像一根尖銳的手指頭,「我們」就像開放的手,總是能瞧見溫暖的手掌心。
2. 要有將榮耀分享給別人,並不會減少自己所做出貢獻的信念!即使點子都是我想的,球都是我踢進的,獎盃還是屬於大家的。
3. 你的存在對他人必有意義!常自問:我如何能夠給這個人的生活增加價值?我能做什麼有助於他的事?
4. 自我成長以增加助人的機會!所謂聰明的給予者(Givers),並不是指捐錢或志工服務者,而是透過分享知識、提供諮詢或引薦熟人來幫助別人,並且不在乎任何附帶條件。
5. 成就感來自於成就別人的快感!時常看到別人的優點並善於激發對方的潛能。
6. 把客戶利益放在第一位!只要在客戶心中建立信任和信譽,利益就會像瀑布自然落下來。
7. 相信每一塊石頭內都藏有寶玉!有時看似平凡窮小子,背後卻有豐厚的寶藏,只是你永遠不會事先知道。
文章引用 心想事成-胡碩勻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80407-1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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